沅有芷兮

忙且充实

【洋灵】少年


*五千字一发完
*爱情属于他们,OOC属于我

  “下来吗?”李振洋朝马背上的白衣少年伸出了手。

  少年看了他一眼,用力一夹马腹,留给了李振洋一个飘逸的背影。

  “不好意思啊,小孩子,不懂事。”留着大胡子的牧民带着歉意解释。

  “没关系。”李振洋温和地笑了笑。呵,毛都没长齐的小东西。他看了一眼远去的背影,那人一副少年模样,骨架很小,身上也没什么肉,像是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偏偏身子挺得笔直,像是把桀骜不驯四个字刻在了背上一样。

他要在呼伦贝尔拍摄他的第一部电影。戏里他饰演一个民谣歌手,在呼伦贝尔寻找灵感,最终确在这里遇见了爱情。

  烂俗文艺爱情片。李振洋想。他想起来之前去老岳驻唱的酒吧闲逛,老岳任由一个比他还高,还一脸凶相的男人搂着腰,还嬉皮笑脸的跟他说,这叫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李振洋记得当时自己不屑地摆了摆手,让老岳跟他的金主爸爸,哦,不对,金主儿子,赶紧滚。

  没想到这么快就打脸了啊。

  李振洋是个一百零八线男演员,刚从学校毕业出来,而且在学校学的还不是表演。但他还是凭着一米八八的身高,外加一张最近风靡的高级脸签到了经纪公司。

  刚开始他也一腔热血,觉得自己要做个实力派演员,只接能拿影帝的戏。现在回想起来,经纪人听他说这些的时候的表情大概跟自己叫老岳滚的时候的差不多。

  他来的早,剧组里好些人都还没到。剧组就给他安排了一个当地牧民的家里,让他熟悉熟悉这边的风俗人情。

  蒙古包外堆着小山一样的牛粪,第一次来的人简直接受不了这个气味。李振洋坐进蒙古包里都还觉得鼻尖留着一股子怪味。牧民大叔很热情,亲自帮他提了行李“小李,这是我儿子住的地方,咱们这里没有多的地方,只好委屈你和他住两天了。”

  李振洋看着仅有的一张小床,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但他还是维系着有修养的笑容“没事儿,叔,这就挺好的了。”他接过了大叔手里的行李“对了,叔,那小弟弟叫什么名字啊?”

  “他呀,有个汉文名字,叫李英超。”

  “李英超?本家呀,叔。”

  “哈哈哈,是呀,那你先收拾着东西,我这还有事儿要办,一会儿超儿也该回来了。”

  “行,您先忙去吧。”

  李英超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四五个巨大的行李箱摊开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杂乱地堆着,他一脸不耐烦地踢了踢其中一个箱子,狠狠瞪了一眼躺在床上的人。

  李振洋像是感受到了死亡视线一样,扯开搭在脸上的《贝加尔湖》,未睡醒的脸上忍不住的带了些恶狠狠的意味,倒是吓了李英超一跳。

  “你干嘛!瞪什么瞪!”李英超想瞪回去又有点害怕。

  李振洋看着小孩儿转着大眼睛故意装的凶狠的样子,竟觉得可爱的很,他遥遥的对李英超抛了个媚眼“哎,小弟弟,帮我收拾收拾这些东西呗。”

  李英超白皙的脸上泛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你神经病啊,我为什么要给你收拾东西!”

  李振洋踢了踢脚边的一个箱子“这里面有盒巧克力,你要是给我收拾好了,我就把这盒巧克力给你。”

  “一盒巧克力而已,我不要。”李英超撇了撇嘴。

  李振洋确看见了李英超忍不住往箱子里瞥的眼神,他蹲下来取出那盒巧克力,剥开一颗扔进自己嘴里“你不想要巧克力啊,那这样,你给我收拾东西,我亲你一口怎么样?”

  故作成熟的小男孩终于破了功,变得不安而慌张起来“你……你在胡说什么!”

  “这么激动干什么,人家西方都是吻面礼的你不知道?”李振洋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看到这个小男孩被自己逼出原型的样子。

  “吻你个头!”李英超短短十七岁生命里,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看起来轻浮,不正经,确又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的人,一时间也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身上有着小兽般的敏感,他分明感受到这个陌生人非我族类,确又不知为何就是想要靠近他。

  李振洋把巧克力抛给了李英超“好了,听你爸爸说你叫李英超是吧?哥哥一路从北京赶过来,真的很累了,你就让哥哥先睡一觉,等哥哥睡醒了再来收拾行吗?”

  李英超摸着巧克力的盒子,不说话。李振洋就当他默认了,把自己摔在床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李振洋就发现一床被子以一种严谨而安稳的姿态盖在自己身上,他摸到手机,点亮看了一眼,才四点。睡了许久的脑子不太清醒,他迷迷糊糊地开始回忆这是自己这是在哪里。他半撑起身子,就这手机微亮的光看了看周围。原本放的到处都是的行李都被规规整整地收拾了起来,整齐的放在一旁。而那个瘦弱的小男孩,裹着一床薄薄的小毯子躺在地上。

  李振洋拖着疲惫的身子翻身下床,手机微弱的光柔和地照在李英超脸上。他似乎睡得不那么安稳,眉头微微皱着,明明是一米八几的大男孩,确缩成小小一团,像是个天真无邪又带着不安的小孩。

  李振洋小心翼翼地把李英超抱了起来,想把他放到床上的时候才发现小孩儿拉住了他的衬衣下摆。他只好俯下身来。把小孩放到床上,然后轻轻地去掰他的手。

  小孩儿的呼吸就打在他的侧颈。很安静很温柔的样子,一点也没有白天时小兽般的警惕与咄咄逼人。

  李英超迷迷糊糊地觉得像有人在掰他的手指,不耐烦地翻了个身,还顺手抓住了那只作乱的手。

  李振洋被突如其来的一扯,差点儿整个人扑到李英超身上,还好用另一手撑住了自己“呵,小家伙,睡觉都不安稳。”

  李振洋打了个哈欠,把小孩儿往里推了推,扯过被子把两个人都裹了进去,拉着小孩儿瘦的只摸得到骨头的手指又睡了过去。

  呼伦贝尔的日出很早,将将五点过的草原上就出现了一轮红日。

  李英超醒来的时候,天色才将将雾白,他想像往常一样伸个懒腰,确突然发现自己像是被人圈在怀里。他微微抬头,头顶磕到了那人的下巴。那人将醒未醒,用下巴蹭了蹭他柔软的头发,还用温柔如水的声音软糯糯地安慰他“宝宝,别动,再睡一会儿。”

  李英超愣了一下,用力从李振洋怀里蹭了出来,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胸口“神经病啊!叫谁宝宝呢!”

  李振洋被吵醒,一腔怒火差点喷涌而出,睁开眼确看见了一个顶着一头乱发,软软的脸确红扑扑的小朋友,装着一副怒不可遏的模样。他忍不住笑了一声,情不自禁地捏了捏小朋友的脸“对不起啊,超儿,我没睡醒,还以为是在家里呢。”

  李英超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确不知道是什么让自己心里不舒服,他拍开了李振洋的手“你……有女朋友?”

  李振洋笑了笑“女朋友?我没有女朋友。”他突然起了撩拨撩拨这个小孩儿的心思,他撑起身子,凑到软乎乎的小孩儿面前“可是,我有男朋友啊。”

  “神经病!”李英超骂了一句,越过李振洋翻下了床。

 

  等李振洋起床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掀开门帘,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牧民大叔恰巧打马经过,爽朗地笑着同他打招呼“小洋,起来了。”

  “是呀,叔,超儿呢?”

  “皮孩子,谁知道上哪儿野去了。”

  正聊着,不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李英超提着一个小篮子翻身下马“这都几点了?你还知道起来?”他把小篮子扔给李振洋“早午餐就这么将就着吃了吧。”

  李振洋接过来,还揉了揉李英超的头“真乖,好孩子。”

  李英超甩开他的手,瞪了他一眼。本来还想骂句神经病,看见一旁的父亲又硬生生忍住了。

  李大少爷吃饱喝足又想躺回床上去睡回笼觉,头还没挨着枕头呢,就被李英超一把拉住了“你就是这么体验生活的?”

  李振洋就着李英超的手坐起来,颇有些无奈地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样?”

  “走吧,骑马去。”

  李英超看着人比马高的李振洋利落地翻身上马的时候还有些震惊“你会骑马啊?”小朋友仰着头问马背上的少年,阳光斜斜地照过来,使少年的影子笼罩在他身上,与他的身影交织缠绵。

  李振洋笑了一下“你洋哥顶天立地,什么不会啊?”他朝他伸出了一只手“来。”

  “干嘛?”李英超往后退了一步。

  “哥哥带你策马天涯去。”

  “神经。”李英超翻了个白眼。

  李振洋却不收回伸出的手“来不来?”他不说别的话,只是望着李英超的眼睛。

  两只野兽彼此盯着,一动不动,想要把对方拆吃入腹的样子。

  最后,还是年轻的小兽败下阵来,他也不牵李振洋的手,自己扶着马鞍翻了上去。

  李振洋笑了笑,从背后环住他,还把脑袋埋在了小朋友的肩膀上,带着一点点鼻音,像撒娇似的耍赖“这么好的太阳,多适合睡觉啊,要不咱们就这样安静的待会儿把。”

  在他怀里的李英超突然觉得这个原本再平常不过的下午像是有什么不寻常的情感在不停发酵,他试了好几次,喉头却不知怎么的,发不出声音来。他虽然瘦弱,但到底是在草原上长大的孩子,没事儿干就和朋友勾肩搭背的喝酒吃肉,或者摔个跤骑个马。从来没有人像这样以宽厚的胸膛拥抱着他,对他喃喃低语。

  最后骑马也不了了之,少年死皮赖脸地抱着小朋友回床上补永远也补不完的觉去了。

  李英超没有午睡的习惯,也不像李振洋一样喜欢睡觉。他眯着眼睛窝在李振洋怀里,这个人,自己永远睡不醒就算了,还非要带着自己一起睡,可真是……真是什么呢?李英超觉得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词汇量是如此的匮乏,竟然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这个拥他入怀的男人。

  他悄悄地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点了点他的鼻尖。阳光像一个个小精灵,从他的指尖跳到他的鼻尖。为两个不安分的少年人搭起一座桥梁。

  可能是午后的阳光太醉人,也可能是少年的怀抱十在太令人眷恋,向来精力充沛的小朋友竟也在这样一个大好的午后十分浪费时间的睡了过去。

  而原本应该在与周公约会的少年确睁开了眼睛,他有些不舍地放开了怀里的小朋友,悄无声息地下床,他有些无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尖。李振洋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打量起了这个小朋友。

他不得不承认,从第一眼看见马背上桀骜的孩子时,他就是动心的。小朋友长了一张上帝亲手雕刻的脸,一双大眼睛每眨一下都像在撩拨他的心。可这样一张脸的主人偏偏是个一身傲骨的小朋友。他也承认,从小孩儿转身打马离去的一瞬间起,就激起了他心中许久未曾出现的征服欲。可到小朋友真的开始沉溺于他的温柔时,他却又后悔了。

  他是李英超,是生长于草原,天生一副反骨的少年。他不是京城里那些吊儿郎当的公子爷,也不是酒吧里总故意软着身子往自己身上靠的那些小男孩。他该成为草原上的雄鹰,迎取这里最美的姑娘,过着人人赞叹的日子。而不是喜欢自己……

  他起身,拿着手机走出门外。他们同骑过的那匹马还被拴在一旁的柱子上,他走过去摸了摸那匹马,摸出手机拨给经纪人“……给我订个酒店吧……嗯……总住在别人家里多麻烦人家…….”
 
 

  不管少年心里有多少不舍,小朋友又有多少眷恋。这场草原上的故事,终究是落下了帷幕。

  从呼伦贝尔回到京城,公司给放了一个长假。李振洋也没事儿可干,闲得慌就去老岳那儿听他唱歌,偶尔心情好也自己唱两首。

  让李振洋惊讶的是,老岳跟他那个金主儿子居然还在一起。李振洋喝了酒就没头没尾地问他“怎么,你那个金主儿子打算包你一辈子?”

  岳明辉就一边给他要醒酒汤一边回答“都说是金主了,哪儿来的一辈子?”

  然后他们俩就一起笑,也不知道在笑什么,总之就是笑,发疯一样,泄愤一样。

  岳明辉唱着不温不火的歌,李振洋演着不温不火的戏,就这样又过了一年。

  一个夏末秋初的日子,李振洋刚从剧组回到家,刚刚入睡就听见扰人的电话响了起来,他颇为不耐烦地接了起来“谁?”

  那边沉默了良久,久到李振洋差点握着手机又睡过去,那头才传来轻轻的声音“你在哪儿呢?”

  李振洋握着手机的手一抖,手机差点儿光荣牺牲,他带着颤抖的声音有些不确定地问“超儿?”

  “我在机场到达口,来不来随你。”小朋友说完直接挂了电话。李振洋确从他短短的两句话里听出了委屈的意味来。

  李振洋到机场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个比一年前更瘦了的小朋友,一只手拉着一个行李箱,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文件袋,无所事事地晃悠着。

  他抬头时正好对上了李振洋望过来的眼神。他一动不动,等着那人走到他身前。

  李振洋有些手足无措,一时间竟不知道第一句话该说些什么。

  还是李英超打破了诡异的沉默,他把手里的文件袋扔给李振洋,李振洋打开看了一眼,京城某知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你……”

  “学校没开学,我没地方去,你看着办吧。“李英超打断了他。

  李振洋看着强装着不屑与坚强的小朋友,终于,还是先败下阵来。他倾身把小朋友抱进怀里,然后听见小朋友委屈的声音“你知不知道,这一年,我有多努力,才考到这个学校……我不喜欢上学,不喜欢学数学,不喜欢学英语,不喜欢,都不喜欢……可是……”他顿了顿”可是,李振洋……我……喜欢你啊……”

  李振洋拍着他的背,抬起他的脸,在他的脸颊落下一个吻“对不起,超儿。”

  李英超瞪着他“撩完就跑?你是个懦夫!”

  李振洋把他抱紧“是,我是,以后不会这样了,好吗?宝宝。”

评论(15)

热度(146)